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拟确定
第一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
创建单位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根据《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交运发〔〕24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内交发〔〕50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
经旗县(市、区)申请、盟市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确定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包头市固阳县、兴安盟乌兰浩特市、赤峰市林西县、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赤峰市巴林左旗为自治区第一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年4月20日至4月2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运输服务处反映,反映材料需详实具体,并写明单位名称和个人联系方式。
联系-
电子邮箱:nmgysfwc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jc/6783.html